企业融资服务
对于很多发展中或谋求更大发展的企业来说,当发展到一定阶段,或面临在管理上、资源上的发展瓶颈,由于缺乏流动资金,对于很多企业来讲,寻求贷款或者融资将成为重大问题。
对于诸多大型企业,特别是制造型企业而言 ,通常进行可抵押资产,进行债务融资以减缓资金压力和更有效的利用资金。中投融将对于这些有资信度和拥有可抵押资产,或者有贸易应收款等的企业,提供专业的融资服务,为企业获得由银行、民间资本、或者私募基金的信贷或者融资。
中投融深知,发展迅速的企业往往在整合资源、引进说服力的实力战略伙伴、大型的收购兼并、以及内部的团队建设、团队激励和外部政府政策支持等方面遇到极大的挑战,这些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应有必要选择进行股权融资,取得以上所有的优势的同时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达到优势互补,以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提升企业的价值,令企业快速成长壮大。此时的成长型企业而言,融资不仅仅是为了发展而服务,更是为了企业的长久战略发展而必须考虑的步骤。
然而,融资对于企业来说不是一次性的,它应该是持续的,它不是目的,但也是有必要的。但所谓融资安排,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复杂过程:
企业不可能全靠自己去努力融资,企业需要在一方面充分利用融资顾问的专业服务,借助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的专业经验和资源平台,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实效。同时,企业融资的成本和代价一定比融资顾问的代价要高,而实际上达到的效果及工作效率也未必理想。
成长性企业要想成功融资,想真正长期持续实现融资的需要,最重要不是就融资而论融资,而是要专业并且独到,要全盘顾及到企业短、中、长期的利益;良好的融资策划和财务包装,是企业融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专业的融资服务是一定有价值的。如何对企业的资产结构、股权结构、财务结构等进行合理的重组,整合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市场渠道及强化品牌价值;都是融资过程的关键内容。
企业上市前的融资安排(PRE-IPO),是企业实现上市所必经的关键一步,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股东结构的单一,企业缺乏透明度和投资者说服力。引进专业的实力策略性机构投资者,将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地位和市场说服力,完善公司治理并为最终完成企业IPO提供极具说服力的注脚。而且,企业的经营活动,借助新股东的介入,可以达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在上市前的财务安排上,新的策略投资者也可以提供强大的、具体的平台支持。
中投融,拥有丰富的企业融资经验的专业人士,拥有多年国内外资本市场广阔的人脉关系网络和强大的资本操作平台,与珠三角地区多个大型国营民营企业集团、金融集团及多家海内外风险投资基金、财务审计机构、投资公司、担保公司、交易所(中心)等机构保持着长期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能够根据创业企业的发展战略,量身设计及提供符合企业长远发展规划的融资方案和融资工具,为企业选择最有利的时机和最合适的战略投资者,不仅为企业带来资金,而且通过战略投资者的介入,协助企业实现产业资源与金融资本的整合,完善及完整企业的价值链,实现企业资本价值的转移、再造、提升及最终实现。
中投融,专注于企业资源的资本整合,全程协助成长型企业一步一步地完成融资安排,我们的服务内容是专业和有形的,我们的工作流程是具体和具可操作性的,我们的承诺是负责并真实的。
民间资本融资顾问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在我国,民间借贷多发生在经济较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例如我国广东、江浙地区。这些地区经济活跃,资金流动性强,资金需求量大。市场存在现实需求使民间借贷长期存在并业务兴旺。这种需求表现为:一方面,中小企业出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资金支持,但在正规融资渠道又受到长期排斥。另一方面,民间又确有大量的游资找不到好的投资渠道。正是这样的资金供求关系催生了民间借贷,并使之愈演愈烈。民间借贷首先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民间金融的确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解决个人、企业生产及其他资金急需,弥补金融机构信贷不足,加速社会资金流动和利用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
民间借贷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设定抵押房屋规定》的司法解释。若需办理强制执行公证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
民间借贷融资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目前我国民间借贷缺乏有力的监管,对于企业来说,通过民间借贷虽然可以快速的获得资金,但融资风险和高利率存在巨大问题。中研在过去的几年的摸索中,通过自身与银行、担保公司、以及商会等机构的合作,探索出风险小、利率合理和符合规则的民间资本融资手段,为企业与民间资本之间搭建起桥梁。
私募基金股权融资顾问
私募基金融资是指通过非公共市场的非公开手段定向引入战略投资者。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的特点,可将私募基金融资分为私募股权融资和私募债券融资两种形式。对于私募股权融资,投资方(即卖方)将和项目方(即买方)按出资比例共享项目的投资收益,并共担风险。对于私募债权融资,买方按约定利率向卖方定期支付票面利息,而卖方不参于买方的投资收益分配,投资风险由买方独自承担。 私募基金为封闭式契约型金融产品,投资不同程度地参与所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并将卖方的优势相结合,为买方的发展带来科学的管理模式、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以及市场渠道、品牌资源以及产品创新能力等等;同时,私募基金融资可以为买方的后续发展和项目开发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帮助企业迅速做大做强,实现超常规发展。
中投融将为企业进行以下服务
整体资本运作方案的策划。包括企业私募基金融资、改制、上市各阶段的整体规划,根据企业需求,向企业提交《资本运作方案建议书》;
对买方自拟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融资商务计划书》提出修改意见;
综合考虑各种价值评估模型,并结合潜在投资者的评估风格,为买方的价值评估(主要是企业的成长性评估)提供相应的评估报告,充分揭示企业的内在价值,为企业私募基金融资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为买方设计私募基金产品和编制相关文件资料;
私募融资方案的整体策划和协助实施;
为买方联系并筛选适合的投资方,代理买方与卖方进行前期接触;
审慎调查卖方背景情况及发展现状,安排卖方与买方接触;
协助或代理买方进行私募基金产品的推荐和有关商务谈判;
帮助买方引入审计、评估和法律等中介机构、协助或代理买方与中介机构完成基金产品的协议制作和签署;
协助或代理安排基金托管机构与发行机构;
协调各相关环节的关系,调控私募基金融资的进度;
协助或代理处理与股权变动相关的交割、验资、工商变更注册等事宜。